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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召开规模面粉加工企业小麦收储制度改革暨夏粮收购工作座谈会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 www.aks.gov.cn 发布日期:2018-06-19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阿克苏地区发改委 字号:[ ]

  

        为推进小麦收储制度改革,抓好夏粮收购工作,6月7日,阿克苏地区发改委召集辖区16家规模面粉加工企业召开座谈会。地区农发行、中储粮阿克苏直属库、地区粮油购销集团公司、拜城、乌什等库存压力较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发改委相关粮食业务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解读了自治区小麦收储制度改革相关政策,与会各企业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顺应改革发展的思路,对企业存在的各种疑问进行了逐一解答,敦促库存压力较大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与加工企业进行购销衔接。会议明确了今年夏粮收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所有收购企业都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开展收购,严格执行检化验程序,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严禁收购毛粮。对农民拉来的毛粮,必须经过清理后,方可进入检化验程序。各收购企业必须在收购前准备好检化验设备并经过质监部门校验方可使用。对不完善粒超标达不到质量等级标准的小麦、芽麦,按市场化收购。任何企业不得收购发生病虫害且不能作为口粮的小麦。各收购企业均要在收购现场明显处公布收购政策、质量标准、服务公约和样品,每日公布收购价格,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让农民交“明白粮”“放心粮”。以上政策必须严格执行,并作为今年监督检查重点,若有违反,处以警告、罚款直至取消收购资格。

        二是关于收购价格。各收购企业要按照市场需求,结合当前市场价格,分析研判,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和价差标准,严格按照等级标准定价,每日按等级公布收购价格,做到公开透明,优质优价。不得以自治区发布的托市价作为开秤价。

        三是关于统计工作。所有参与收购的企业必须按规定每日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收购进度和收购价格。要严格执行日报制度,并对上报数据真实性负责。若有拒报、迟报、漏报和虚报现象,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严肃追责。

        四是关于贷款贴息政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规模加工企业可以按照市场和企业需求,与农民提前签订种植订单合同,引导农民享受“优质优价”、“优质优补”政策。只要与农民、农民合作组织或种粮大户签订小麦种植合同并履行收购义务的,均可享受利息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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