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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查整改进行时】新疆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 www.aks.gov.cn 发布日期:2018-06-22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新疆日报-新疆亚欧网 字号:[ ]

新疆亚欧网讯 记者王亚芸、通讯员侯卫婷 从自治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加快推进我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规范整改销号流程,日前,自治区召开全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业务培训视频会,对整改销号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力争做到精准整改,规范交账。

据了解,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6月底前,我区有涉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乌鲁木齐市等6个地州市的11项整改任务要完成整改交账销号工作。

会议指出,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销号管理是督察整改的关键环节,直接反映我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成效。整改销号台账是反映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对验收认可、媒体公示、其他佐证资料等内容都有明确规定。

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全力以赴投入到整改工作中来,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顽强作风,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具体承担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改推进、整改销号等工作。坚决防止出现“假装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环保领域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绝不允许“假整改、真销号”情况发生。各地各部门各责任单位要坚决彻底、不折不扣地完成好督察整改任务。

自治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导组副组长、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表示,对各地州市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报送的已完成整改任务,将认真审核整改销号台账。

文章链接:http://www.xinjiangyaou.com/c/2018-06-22/20323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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