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招聘人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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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阿行署办传[2018]31号《关于开展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即将全面铺开。为顺利完成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区经济普查指导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本地常住人口居民; (二)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1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男女不限,懂双语者优先。 (三)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工作经验,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善于沟通协调,熟悉电脑操作。 (四)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 二、工作期限及主要工作任务 从招聘录用起至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工作结束(约一年),承担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指导员、数据处理录入员的工作。 三、工作待遇 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28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录用,每月工资3200元(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金),食宿自理。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日至7月10日。 报名地点:地区统计局办公室(为民服务中心B座14楼)。 报名所需资料: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打字测试、面试。面试以谈话方式进行,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具体考试时间等报名后另行通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笔试、面试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的被聘用人与地区统计局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人:李美芳、黄舰 联系电话:2125387 地区统计局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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